
鹿特丹港位于莱茵河与马斯河河口,西依北海,东溯莱茵河、多瑙河,可通至里海,有“欧洲门户”之称。鹿特丹港曾经一度蝉联世界第一大港,鹿特丹港区服务最 大的特点是储、运、销一条龙。通过一些保税仓库和货物分拨中心进行储运和再加工,提高货物的附加值,然后通过公路、铁路、河道、空运、海运等多种运输路线 将货物送到荷兰和欧洲的目的地。
天津到鹿特丹海运费:
有效期 | 起运港-目的港 | 20GP | 40GP | 40HC | 截关 | 航程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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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6-03截止:2017-06-14 |
tianjin 天津(新港) |
HPL 新加坡 |
rotterdam 鹿特丹 |
975USD
|
1850USD
|
1900USD
|
5 | 38 |
2017-06-06截止:2017-06-14 |
tianjin 天津(新港) |
MSC 宁波 |
rotterdam 鹿特丹 |
1205USD
|
2000USD
|
2050USD
|
6 | 39 |
2017-06-06截止:2017-06-14 |
tianjin 天津(新港) |
COSCO -- |
rotterdam 鹿特丹 |
1280USD
|
2350USD
|
2400US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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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40 |
进口单证
1、商业发票: 托运人必须向受托人提供2份签字的商业发票。一般应有下列内容:运输日期及地点;商品产地;托运人及受托人名称及地址;运输方法;包装的编号、种类和唛头;集装箱种类;商品的数量、质量、等级、重量等详细描述;商定的价格;交货和支付条件;运输企业负责人签字等。
2、提货单: 受托人必须以原始提单去领取货物,荷兰对各种提货单样式无特殊规定。一般应在上面注明货主名称、收货人的名称及地址、装运港和目的港、对所运货物的详细说明、运输费用清单、全套提单数、提单签发日期和承运人签名等。提单内容应当与商业发票和货物包装上显示的内容一致。如果是航空运输货物,那么航空运单可取代提货单。
3、原产地证明: 荷兰一般不需要产地证明,但是进口商和信用证可能要求提供产地证明。如果需要产地证明的话,应由被认可的同会出具,通常需要增加一份副本以供存档。
4、商检证书: 荷兰对诸如牛、马、猪、肉类、加工肉食、动物脂肪、骨粉、血粉、食用家禽等进口商会,要求有由原产地兽医出具的正式卫生或商检证书。
5、标准证书:荷兰规定下列货物进口时应提供标准证书,它们是手提灭火器、离心机、脱粒机、升降机、磨床、变压器,煤气设备、电度仪表、汽车、供水设备等。
进口关税
1、荷兰关税主要采用从价关税,也就是根据进口商品的价格征收一定百分比的关税。商品价格以进口时的正常价格为准,即商品买卖价格加上运费、保险、佣金等费用后的价格。
2、荷兰海关对某些特殊商品采用从量税方法征税,也就是依照进口商品的总重量、长度、容量、进口数目等征收不同的关税。
3、荷兰海关还征收消费税,主要是客车、啤酒、酒精或含酒精饮料、葡萄酒、糖和糖制品、烟草制品、汽油、矿物油、成品油以及含有甲醇、丙醇的产品等。
4、进口商若违反荷兰海关法,将被处以罚款或监禁,对倾销性商品将征收反倾销税。